文乡村轶事现阶段,有些山区的农村地区,自然环境优美,随着退耕还林力度的加大,农村的山林也恢复得较好,野生动物也有了栖息支出,因此,近年来,在农村的野生动物也慢慢的繁衍生息,数量越来越多。而追究本次疫情发生的根本原因,与野生动物分不开,更与人类滥捕滥杀并且食用野生动物有关,因此,本次疫情发生后,人们也进行了反思,对于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,有了进一步的思考。今天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《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,这份决定昨天发出,现在已经开始实施了。从现在起,农村这2种行为被严令禁止,村干部将带头严查,要注意。①猎捕、交易、运输、食用野生动物这里说的野生动物,指的是“指珍贵、濒危的陆生、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”。在农村,常见的野生动物有:金丝猴、穿山甲、黑熊、小熊猫、野马、野牛、黄羊、北山羊、岩羊、锦鸡、野猪、果子狸等(这里只列举了部分,详细内容见国家发布的野生动物名录)。这些野生动物,这几年在农村越来越常见,虽然有时候他们会毁坏农民的庄稼,但是农民注意,千万不能再像以前一样,用药物或者捕兽夹捕猎这些野生动物。当然,除了捕猎之外,交易野生动物,运输或者食用这些野生动物也是不行的。即便自己只是简单地购买,可能也会被严厉惩治。②食用人工繁育、人工饲养的野生保护动物看了第一条,很多人就有这样的疑惑,只要是从山上捕猎来的野生动物,自己不能购买、食用。那是否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就可以呢?《决定》下发之后,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,可能也要禁止食用了。例如村上以前有人人工养殖娃娃鱼,养殖大了之后就售卖到酒店,虽然是人工饲养的,但是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这一决定下发之后,这样的行为也将可能入刑。那么如果触犯了这些规定,会有啥惩罚呢?根据我国的《刑法》规定: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,如果有本文中所提到的两种行为,最高是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。在此给广大的农民朋友提个醒,现在起,以上这些动物不能再吃,两大行为可能入刑,别再干。野生动物和我们是相互依存的关系,开枪之后,没有赢家,我们应当保护野生动物,而非杀害。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信息,请以实际情况为主。感谢原作者的辛勤创作,转载只是为了更好的传播新闻资讯之目的,未与作者取得联系,如有侵权,请原作者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第一时间删稿或者给予相应酬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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